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意味着什么?怎么办理?附详情!

2020-05-19 21:00:50

2020年4月30日,郑州市“交房即发证”仪式在郑东新区举行,其中一个重要事情就是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,那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意味着什么?怎么办理?

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

一、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具体是怎么回事?

郑州市人民政府、河南省大数据局、河南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、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、郑州市大数据局、郑州市政务办、郑东新区管委会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、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及郑州市各县(市、区)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负责人,郑州区域公司、房地产公司代表、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参加仪式,开启了一个交房即发证的新模式。

交房即发证,利企又便民。回眸梳理,群众获得感满满。

(一)利民政策好,部门合力办

2020年2月25日,郑州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以实现“当场办、当天办”和创建全国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,印发《郑州市不动产登记、交易和缴税“当场办、当天办”工作方案》,按照“一个窗口、一个流程、一套资料、一张表单、一次办妥”要求,推行“一件事”集成服务,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、交易和缴税流程进行再优化、再提升。

郑东新区以“一网通办、一次办成”政务服务改革为抓手,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“一件事”服务理念,利用作为改革发展“实验田”的条件,主动协调涉及该项改革工作的16个政府职能部门,将“交房即发证”所涉及的20多项业务整合为“一件事”,围绕“一件事”再造流程,办理时限由116个工作日压减至19个工作日,大幅缩短了办证时间,实现了住权与产权同步。通过行政审批办牵头、并联审批、联合验收、限时办结,率先在全省、全市将新建商品房“交房即发证”作为试点工作,大幅缩减拿证时间,为企业排忧解难,购房者在拿到新房钥匙的同时,就拿到不动产权证书,让群众睡得安稳、住得踏实。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为群众谋福祉的重要举措,从目前看,此次试点工作是成功的。

(二)群众真幸福,心里乐开花

钥匙和产权证同步领取,保护购房人的权利。来自建业春天花园小区的业主娄女士乐开了花,她在领取房屋钥匙之后,还同时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。“以前见很多人买新房,都是交房之后要等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拿到证,没想到现在交房的同时就拿到证了,感觉很意外,很激动,很惊喜!”娄女士说。

为深入贯彻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部署要求,郑东新区以“服务企业、服务群众、助力高质量发展”为依托,于2020年4月初,下发《关于印发郑东新区推行新建市场化商品房“交房即交证”工作实施方案(试行)的通知》,将“交房即交证”作为“一网通办、一次办成”改革试点。通过采取流程优化、并行处理、信息互通、数据共享的方法,创新服务方式、压缩办结时限、提升审批效率,让新建市场化商品房的钥匙和产权证同步领取,购房人的住权与产权同步实现,既维护了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,又增强了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、获得感、安全感。

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意味着什么

二、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意味着什么?

“业主若长时间领不到证,会给他们的家人落户、孩子上学、抵押贷款等方面造成很大的影响,有的业主等不耐烦了,就会一直催促我们、投诉我们,甚至还会发生冲突,给我们的工作也会造成一定的困扰。‘交房即交证’的实施,既让业主放心,也让我们安心,同时也会为我们营造良好的口碑。”开发商赵经理这样说道。

“交房即交证”的实施,虽然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,提高自身办事效率,但开发商在过程中仍然扮演着关键角色。项目中各个环节是否达标,能否一次性通过检验,直接影响着“交房即交证”能否按时办结。这就意味着,开发商既要重视楼盘质量,还要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,不能停留在“空喊噱头”和“大肆宣传”上,要以品质、口碑、业绩来赢得广大购房者。“交房即交证”的实施,是对开发商的一次“大检阅”,让广大购房者能够看清开发商的真正实力,加速“优胜劣汰”,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、有序、平稳发展。

三、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怎么办理?

一是提出申请,收集材料。房管部门在发放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同时,开发企业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和房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,在确定列入“交房即交证”服务范畴清单后,做出书面承诺,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规划批准进行开发建设。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后,及时出具购房发票给业主,协助业主在交房前缴纳相关税费,同步收集整理申请办理商品房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相关材料。

二是提前介入,主动服务。行政审批办牵头组织房管、税务、资源规划、建设、公安、消防等相关部门首先对开发企业进行联合辅导,帮助开发企业完成有关材料的准备。建设部门牵头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工程的联合竣工验收备案,公安部门完成户号编制,房管部门完成房屋实测、楼盘表确认、预变现及有关信息的推送,不动产登记部门完成信息关联、权籍调查等商品房首次登记的前置工作。

三是及时受理,限时办结。开发企业提交完整的商品房首次登记及首次转移登记办理材料,房管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及首次转移登记联合面签,2个工作日内依据办理材料完成交易确认及首次转移登记。开发企业及时缴纳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的相关费用,实现“交房即交证”。

郑州试点交房即发房产证意味着什么

近年来,郑东新区认真贯彻中央、省、市关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,对标一流,积极探索,大力推进“一网通办”前提下“最多跑一次改革”,不动产登记工作更是始终秉承“始于群众需求、止于群众满意”的服务理念,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,在全市做到了四个“率先”:一是实现权籍调查全覆盖,夯实办证基础,率先发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。二是实行“一套卷宗、内部流转、一次办结”,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联合办公。三是全面推行“一网通办、最多跑一次”改革,率先实现不动产交易“一人、一窗、一小时”服务模式。四是不断压缩办结时限,不动产抵押、解押、补证等单办业务,率先实现“当场办”。郑东新区的一系列先进做法和工作经验,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。

通过推广实施“交房即交证”这一便民利企的措施,政府部门主动把行政权力转变为行政责任,摆正了权力和服务的关系,有力地推进“一网通办、一次办成”改革,让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。

为民服务无止境,优化营商环境更无止境。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认真学习徐立毅书记讲话精神,围绕“一网通办、一次办成”,认真贯彻“一件事”服务理念,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“一类”位置,积极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的不动产要素作用,创新思路,优化方案,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安心、顺心,让全市人民见证国家中心城市的高质量发展,享受到越来越多的获得感、幸福感!

关闭
精彩放送